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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津贴=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÷30×产假天数。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,单位补足差额。未缴生育保险的,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。产假天数:顺产98天,难产增加15天,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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