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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
16802
问题
公司的办公场所需要搬迁到同城的另一个区,员工不愿去,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吗?
答案
不一定。如果新址与旧址距离较远(如通勤时间增加1小时以上),且公司未提供班车或交通补贴等合理弥补措施,这就构成了对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。员工有权拒绝,公司需协商解除并支付N+1补偿。
分类
政策法规
内容
-
创建时间
None
更新时间
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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